2006年12月2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春晚”假消息也是央视的错?
刘海明

  年终岁尾,围绕着央视“春晚”出现的假消息也层出不穷。上周,有记者收到了一封题为《花50万能上春晚?歌手刘芮伊惨遭春晚骗局》的邮件。“春晚”剧组随即发出紧急声明,警告不法之徒不要打着“春晚”旗号行骗,损害央视名誉(12月22日《新民晚报》)。
  蛊惑人心的假消息,看似给“春晚”制造了轰动效应,实则损害了“春晚”的公信力。“春晚”遭遇此般骚扰,责任在谁?《新民晚报》的这则报道,将假消息满天飞归罪于央视,指责其没能“开门办晚会”。笔者认为,这未免有失偏颇。
  不错,“春晚”质量滑坡,央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但形形色色的假消息泛滥,央视是受害者,而不是罪魁祸首。怎能要求央视替其他媒体炮制的假消息担责?
  从表面上看,“春晚”节目组前期的“封闭作业”确实缺乏透明度,给虚假新闻的流行提供了温床。而事实上,不是所有的节目都适合信息完全透明的。假如“春晚”节目从遴选到审查、排练、彩排,全程实时直播,那样一来,当然没了假消息生存的空间,可最终结果恐怕只会加速“春晚”的垮台。试想,从节目到台词,还有演员,全部事先公布于众,等到除夕之夜,“春晚”还不变成了白开水,毫无味道可言了吗?没有“包袱”可抖的“春晚”,甭说让观众兴趣盎然了,能否留得住观众自始至终地观看,恐怕都很成问题。
  “春晚”假消息泛滥,责任在媒体,但这个媒体不是央视,而是某些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。这些媒体的娱记为了有内容可写、有工作可干,宁可道听途说、胡编乱造,也不断娱乐新闻之“炊”。这些不顾新闻真实性、不讲新闻职业道德的娱记,才是“春晚”假消息泛滥的罪魁祸首。对制造假消息者的过错轻描淡写,反而“嫁祸”于央视,显然打错了板子。“春晚”亟待改进,央视责无旁贷,但就事论事,不能把所有过错都一股脑儿扣到一个人(单位)头上。
  要保持收视率和收视效果,我觉得,“春晚”可以在接受节目报名时,敞开大门;一旦进入遴选期,最好先请入围的节目成员签下保密协议:不管最终结局如何,“春晚”直播之前,不得对外谈论和节目有关的事情。“春晚”应该保持一定的神秘性,给观众提供更多的意外惊喜。现在可好,节目单、甚至节目的台词,都事先印到了报纸上、出现在网络上,再好的节目这样搞法,怕也逊色三分。